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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粮食局等四部门和单位完成2006年全国粮食库存抽查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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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13日 | |
按照《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国粮检〔2006〕117号)的统一部署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粮食局、财政部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,根据新发布的《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》,组成10个联合检查组,于9月19日至29日,对河北、吉林、辽宁、浙江、河南、宁夏、湖南、青海、重庆、甘肃等10个省(区、市)的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抽查。抽查期间,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、局长聂振邦同志,副局长任正晓同志、纪检组长杨兵同志对部分省的抽查工作进行了巡视检查。各省(区、市)粮食行政管理部门、财政部门、农发行分行以及中储粮各分公司积极配合检查组,抽调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了抽查工作,整个抽查工作进展顺利。9月底前,各检查组陆续结束抽查工作返京。目前抽查结果正在汇总中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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